本文作者:adminddos

说法丨交通标志不合理,违章不能“一罚了之”

adminddos 2025-07-27 22:33:00 4 抢沙发
说法丨交通标志不合理,违章不能“一罚了之”摘要: ...

某日,重庆市綦江区的秦某驾驶轿车来到一处丁字路口。见没有禁行标志,便按通常的交通规则和驾驶习惯,右转进入了一条小路。

可就在右转行驶 30 米后,秦某突然发现,道路左侧出现了 " 禁止驶入 " 的交通标志。原来,右转后的道路是一条单行道,秦某不知不觉已经逆行了。

十几天后,綦江交巡警支队认定,秦某实施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罚款 200 元,记 3 分。

右转之前没说不能转,右转后说自己逆行,秦某自然不能心服,于是提起行政复议。但复议机关綦江区公安局认为,该交通标志的设置并没有违反相关的国家标准,秦某也确实违反了规定,仍维持处罚决定。秦某还是不服,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那么,法院会如何处理呢?行政机关管理措施合法但不合理,相关的后果能否让老百姓买单?

说案例、讲法律,本期 " 说法 " 关注一起让当事人不服气的交通违章。(金歆)

( 责编:王珂园、邓志慧 )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阅读
分享

发表评论

快捷回复: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4人围观)参与讨论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