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adminddos

最高法:严惩通过虚拟币交易转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所得

adminddos 2025-07-28 15:11:20 5 抢沙发
最高法:严惩通过虚拟币交易转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所得摘要: ...

帮信等犯罪技术性、隐蔽性越来越强,最高法要求依法严惩通过虚拟币交易转移赃款犯罪。

7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制发《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并公布7件典型案例。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帮信等犯罪活动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但随着信息网络犯罪黑灰产业链的不断升级,帮信犯罪的打击治理难度日益增大。”最高法院刑三庭副庭长王鲁表示,此类犯罪呈现出技术性、隐蔽性增强,职业化、跨境化特征明显,涉案人员低龄化等特点,给司法实践带来严峻挑战。

一起典型案例显示,被告人王某等人通过虚拟币交易方式为他人掩饰、隐瞒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所得,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顺利得逞的帮凶。

案情显示,2022年7月中旬,被告人王某、张某、赵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共谋通过转账、提现和购买虚拟币等方式为他人转移犯罪资金。三人分工明确,由王某提供资金,通过赵某某购买虚拟币交给上线作为保证金,再由王某、张某向他人收购大量银行卡,提供给上线用于接收犯罪资金。当犯罪资金存入王某等人提供的银行卡后,上线通知王某等人,王某等人即安排他人在黑龙江省大庆市多个银行取现,在抽取到账资金10%-15%的提成后,将其余资金购买虚拟币转移给上线。经查,2022年8月5日至14日期间,王某等人为上线转移资金中有林某某等15名被害人被诈骗资金40余万元。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检察院对三人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分别判处王某、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三人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随着电信网络诈骗打击力度加大和金融监管增强,不法分子利用虚拟币交易转移赃款的现象愈发突出。此类行为隐蔽性强,加大了追赃难度。”最高法在阐述案例典型意义时指出,依法严惩通过虚拟币交易转移赃款的行为,有助于斩断犯罪资金转移链条,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的蔓延,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金融监管秩序。

最高法还表示,利用虚拟币转移赃款具有隐蔽性和便利性,涉虚拟币的诈骗等犯罪高发多发,已形成专门提供虚拟币“洗钱”等服务的黑灰产业链,依法严惩此类犯罪,有助于从源头遏制黑灰产滋生,压缩黑灰产空间,瓦解犯罪“资金枢纽”,全方位全链条打击治理信息网络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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