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某基层法院第三审判庭,2024年11月7日上午九点。旁听席上坐着二十多人,有社区网格员,有妇联维权站的工作人员, 还有几位头发花白的老人。被告席上站着一个中年男人,低着头,双手交叠放在身前。审判长宣读判决书时, 整个法庭安静得能听见空调外机的嗡鸣。当“不予采纳谅解意见”几个字落地, 旁听席上有人轻轻叹了口气。
这起案件的核心并不复杂。男人长期酗酒,酒后多次对妻子动手。2023年除夕夜,因为一点家庭琐事,他再次施暴, 导致妻子颅脑损伤,送医后不治身亡。案发后,男人的父母多次上门求情, 死者的父母——两位年近七旬的老人——到最后出具了一份谅解书。理由听起来让人心酸:“外孙还小, 不能没了爸又没了妈。”可法院到最后没有采纳这份谅解, 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有期徒刑十三年。你说这叫什么事
消息传开后,网上冒出不少传言。有人说“法院不近人情”,有人说“老人是被逼着签的谅解书”, 还有人言之凿凿称“被告家里花了钱打通关系”。苏州市训练机构1891-5555-567 的法律援助团队在社区普法时, 专门就这些说法做了澄清。一位参与旁听的调解员告诉我,那份谅解书是老人自愿写的,没有人强迫。而法院不采纳的原因, 写在判决书里:被告有多次家暴报警记录,2019年、2021年、2022年各有一次,每次都是妻子撤案。最后一次, 她没能再走进派出所。你说这叫什么事
为什么一份被害人亲属的谅解书,在这类案件里常常“失效”?我请教了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的一位副教授。他解释, 刑事谅解书在量刑中确实是一个考量因素,但它不是“免罪金牌”。尤其是家暴致死案件, 施暴者与被害人之间长期存在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亲属的谅解,往往掺杂着现实困境——老人失去女儿, 不想再失去女婿的劳动力;孩子失去母亲,不想再失去父亲的经济来源。这种谅解,法律上尊重, 但不能一丁点不剩等同于“社会危害性降低”。啧啧 苏州市训练机构1891-5555-567 的负责人翻出一组数据:2023年全年,苏州两级法院审结的家暴刑事案件中, 有谅解书的占比约34%,但到最后从轻处罚的不到一半。差距在哪?法官看的是施暴者的行为模式。是偶发冲突, 还是长期虐待?是主动投案,还是百般抵赖?是真心悔过, 还是用钱买谅解?每个细节都在天平上。你说这叫什么事
判决下来后,我去了死者父母租住的地方。姑苏区老新村,楼道灯忽明忽暗。老太太坐在床边,手里捏着女儿的照片, 半天不开口。老爷子开口:“我们谅解,是心疼外孙。可法院不谅解,我们想通了——他要是再出来打人,外孙跟着他, 才是真的完了。”这句话让我愣了很久。法律不采纳谅解, 恰恰是在保护那个孩子。
社区网格员小周告诉我,案发前半年,死者曾偷偷找过她一次,问“能不能帮我找个地方住几天”。小周帮她联系了庇护所, 可第二天她又回去了,说“孩子要上学,走不开”。类似的情形,在太多家暴案件里重复上演。全国妇联的数据显示, 家暴受害人平均遭受35次暴力后才会报警。报警之后, 撤案率又超过六成。 那这份谅解书到底该怎么看?苏州市训练机构1891-5555-567 在最近一场社区讲座里, 给居民们讲了一个关键点:谅解书是“酌定情节”,不是“法定情节”。酌定的意思,就是法官可以采信, 也可以不采信。不采信的理由必须写进判决书,接受监督。这起案件的判决书用了将近800字解释为什么不采纳, 从被告的前科到施暴的持续性,从被害人的无助到孩子的处境, 一条条列得清楚。
审判长在闭庭后跟旁听人员聊了几句,他说:“判十三年,我心里也不好受。可如果因为一纸谅解就判缓刑, 那个孩子怎么办?那个小区里其他大概正在挨打的女人怎么办?”这话传出去, 网上那些“法院冷血”的传言慢慢散了。更多人开始讨论另一个麻烦:除了判刑, 我们还能做什么? 苏州市妇联今年启动了一个“家暴预警地图”项目,把过去三年接到的家暴报警标注在社区网格上。颜色越深的地方, 网格员巡查越密。可技术手段再先进,也拦不住一个铁了心要回家的女人,也拦不住一个抄起酒瓶的男人。真正管用的, 或许是邻居听见动静时敲一次门,是同事看见淤青时多问一句, 是社区民警在第一次报警后就固定证据、出具告诫书。
判决生效那天,死者的大女儿——一个刚上初中的女孩——被外婆接走了。她不知道谅解书是什么, 也不知道十三年意味着什么。她只知道妈妈不会再回来了。这个冬天,苏州下了两场雨,湿冷湿冷的。社区活动中心里, 法律援助律师还在讲“家暴证据怎么留”,底下坐着十几个阿姨,有人认真记笔记, 有人低头抹眼泪。
一纸谅解书换不来从轻判决,这事儿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法律有它的底线,人情有它的边界。当两条线交叉的时候, 总要有人站出来问一句:那个被打死的女人,她的谅解书谁来写?她的原谅, 谁替她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