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龙山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6月20日发布通知,根据当前气象预警预报和雨水情趋势,依据《龙山县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报县应安委决定,自6月20日14时30分起,全县防汛Ⅱ级应急响应降为Ⅲ级应急响应。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迅速落实相关工作措施,并全力做好防汛抗灾救灾工作。各乡镇(街道)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县防指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三个一律、五个到位”及转移避险“四个一律”要求,抓牢“转移谁、谁组织、何时转、转到哪、如何管理”等五个关键环节,做到能转尽转、应转早转,提前安全转移危险区群众,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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