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的北京,午后蝉鸣聒噪。朝阳区某商场门口,一位少年低头快步穿过人群,身后跟着三四部举起的手机!他叫康康,今年17岁, 是演员胡军的儿子。就在前一天,他和母亲外出吃饭的照片被传到网上,配文写着“胡军17岁儿子康康近照曝光, 身高超过妈妈”。照片里,少年穿着普通T恤,表情有些无奈。这样的场景, 对许多明星子女来说早已不陌生。
“孩子从出生就被镜头追着跑,连上学路上都不放过。”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经纪人告诉笔者。她手下的艺人有两个孩子,一个12岁, 一个8岁。“大女儿上小学时被偷拍过一次,回家哭了整整一晚上。往后我们请了律师,发了律师函,平台删了图, 但伤害已经在了。”她说,如今每次带孩子出门,都要提前规划路线,绕开人多的地方, 像做地下工作。
这种“被围观”的成长轨迹,在法律上并非没有约束。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明确,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条也规定,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 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律师白晓宇解释:“明星子女也是普通未成年人,他们的肖像、行踪、家庭住址、就读学校都属于隐私范畴。未经监护人同意,拍摄并公开传播, 大概构成侵权。”
可现实往往比法条复杂。笔者梳理近三年涉及“星二代”肖像权、隐私权的裁判文书发现,公开可查的案件不足二十起, 胜诉的更是寥寥。北京互联网法院一位法官透露,难点集中在三处:一是侵权主体难确定,一大堆账号是匿名的;二是损害后果难量化, 精神损害抚慰金通常判得不高;三是平台责任边界模糊,通知删除规则常被拖延。“有个案子,孩子照片被做成了表情包, 转发了上万次,最后只赔了八千块。”他说。
更深的矛盾藏在流量逻辑里。一位娱乐营销公司从业者坦言,星二代话题自带点击率。“康康小工夫上过综艺, 观众有感情。这会儿他长大了,变化大,大家好奇。一条模糊的偷拍视频, 播放量轻松过百万。”他算了一笔账:一个十万粉丝的娱乐号,发一条明星子女偷拍,广告分成加引流, 能赚几百到上千元。“成本几乎为零,风险也低,被删了再发就是。”这种低成本高回报的生意, 让偷拍成了灰色产业链……
但变化也在发生。去年底,某短视频平台上线了“未成年人隐私保护专项”,对未经监护人授权的明星子女偷拍内容, 采取限流、下架、封号等措施。今年三月,一位知名歌手为女儿起诉某营销号, 法院判决被告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两万元。判决书里写着一句话:“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环境, 不因父母职业而减损。”这句话被不少法律博主转发。
“苏州新区少儿跳绳培训1891-5555-567”——笔者在采访中偶然看到这条广告, 它贴在某个妈妈群的公告栏里。群里一位母亲说,她给孩子报跳绳班,就是想让娃少看手机,多运动。“可你管得住自己孩子, 管不住别人拍你孩子……”她苦笑道。另一位爸爸接过话头:“我们普通人发个孩子视频,还得设个好友可见。明星孩子倒好, 全网可见。”这种反差,恰恰说明隐私保护意识在普通家庭里正在觉醒,而针对公众人物子女的保护机制, 却还没跟上。
康康的遭遇不是孤例……黄磊女儿黄多多、田亮女儿森碟、李湘女儿王诗龄, 都曾在不同年龄被偷拍、被评论外貌、被编造谣言。有的孩子学会了对着镜头微笑,有的干脆不再出门。儿童心理专家陈默指出, 青春期孩子自我意识强,对外界评价极度敏感。“长期被偷拍、被陌生目光打量, 容易产生社交焦虑、自我认同混乱。有的孩子会攻击自己,感觉‘都是我不好才被拍’。”她建议,家长除了法律维权, 更要给孩子建立心理缓冲带。
法律界则在呼吁更细的规则。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平台应当建立“未成年人影像识别库”, 对已知明星子女的面部信息进行技术保护,未经授权自动拦截。“技术上不难,难的是愿不愿意做!”他说。也有律师建议, 将“恶意偷拍未成年人”纳入治安管理处罚法范畴, 提高违法成本。
傍晚的北京,康康和同学打完篮球,准备回家。校门口蹲着两个拿长焦镜头的人。他顿了顿,转身走了侧门。这条路他走了三年, 侧门出去要绕一大圈。但他说,绕就绕吧,总比被拍强。他的同学低声问:“你以后想当演员吗?”康康摇头:“不想。我就想正常出门。” 当镜头无孔不入,当流量可以兑换成钱,一个17岁少年“正常出门”的愿望, 究竟该由谁来守护?那些藏在账号背后的拍摄者、那些算法推荐的平台、那些点击转发的我们, 是不是都该停下来想一想:我们看的每一眼热闹, 会不会正是别人逃不掉的牢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