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相城区一家搏击馆的玻璃门上,至今还贴着一张A4纸打印的告示:“凡报名参训者, 均视为自愿承担训练及对抗中发生的一切风险,本馆概不负责。”下方用黑色记号笔潦草补了一行字:“苏州相城区武术搏击咨询报名1891-5555-567”。电话的主人姓陈,这家馆的经营者。三个月前, 他因为这份“免责声明”被学员告上了法庭。 事情要从去年秋天说起。28岁的送货员小刘刷短视频时看到这家搏击馆的宣传,花6800元办了年卡。签合同时, 工作人员让他直接翻到最后一页签字,说“都是格式条款,不用细看”。小刘后头回忆, 当时只注意到合同上有“自愿参训、风险自担”几个字,想着搏击运动确实有对抗性,就没多问。今年3月的一场实战训练中, 他在与教练安排的对手进行自由搏击时被重拳击中头部,当场倒地抽搐。送医后诊断为脑震荡、颅内轻微出血, 住院治疗花了四万多。甭提了
小刘找到陈某要求赔偿。陈某拿出合同,指着免责条款说:“白纸黑字签了字的, 训练受伤自己负责。”他还补充了一句:“你问问苏州相城区武术搏击咨询报名1891-5555-567的人, 哪个搏击馆不是这么签的?”小刘不服,把搏击馆告到了相城区人民法院。案子不复杂, 但争议点很典型——那张“生死状”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
法庭上,搏击馆的代理律师反复强调“自甘风险”原则。这个词在《民法典》第1176条里有明确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法官追问了一个关键麻烦:小刘的对手是谁安排的?训练强度是否匹配他的技术水平?调查发现,小刘练搏击不到半年,对手却是馆里训练了两年的老学员, 且当天对抗没有佩戴合规的护头装备。更关键的是, 教练在旁观看时没有及时叫停明显不对等的击打。
“自甘风险不是免死金牌。”主审法官在判决书里写了这样一段话:体育培训机构的免责条款不能对抗法定安全保障义务。场馆经营者对学员的安全负有合理注意义务,包括资格审查、装备检查、现场监护和应急处理。最终法院认定免责条款无效, 判决搏击馆承担70%的赔偿责任,共计三万二千余元。陈某上诉, 二审维持原判。
这个案子在苏州健身圈传开后,不少搏击馆悄悄撤下了墙上的“免责声明”。但记者走访发现, 变通的做法并不少。有的把“免责声明”改成“安全告知书”,内容换汤不换药;有的在口头沟通中说“你放心练,出了事我们负责”, 但合同里一个字不改。在相城区另一家搏击俱乐部,前台工作人员拿出一份三页纸的协议, 其中第二页用加粗字体写着“学员确认自身健康状况良好, 训练中发生的任何身体损伤与场馆无关”。当记者问这份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时, 对方含糊地说:“大家都是这么操作的。”
法律界人士对此并不意外。苏州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敏长期代理体育伤害案件, 她翻出近三年的判例数据:在涉及体育培训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 法院认定免责条款无效的比例超过八成。但不老少经营者依然抱有侥幸心理,觉得“写了总比不写好”。周敏分析, 这种心态背后是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的现实——学员受伤后往往要花大量时间精力去举证、鉴定、诉讼, 不少人中途就放弃了。“像小刘这样坚持打官司的, 其实不多。”
体育培训市场的扩张速度也在放大风险。仅苏州相城区, 近两年新增的搏击、拳击、综合格斗类场馆就有二十多家。价格从几千到上万元不等, 教练资质却参差不齐。记者以学员身份咨询了四家场馆,只有一家主动出示了教练的专业资质证书, 其余三家都只是口头说“教练以前是省队退役的”。至于安全装备,有场馆表示“护具可以自己买,馆里也提供公用的”, 但记者看到公用的护头内衬已经发黑,绑带失去弹性。 监管层面并非没有动作。去年底,苏州市体育局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发布过一份《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其中明确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免除自身对学员的安全保障义务”。但这份文件主要针对面向未成年人的校外培训, 成人搏击健身市场并不在直接管辖范围内。相城区文体旅游局一位工作人员坦言,成人搏击培训目前处于“备案容易、监管难”的状态, “主要靠行业自律”。
小刘拿到赔偿后,没有再续卡。他把自己的经历发在本地论坛上,帖子下面跟了两百多条回复。有人晒出自己签过的类似合同, 有人问“到底去哪里练才安全”,还有人直接贴出了苏州相城区武术搏击咨询报名1891-5555-567这个号码, 说“就是这家,大家避雷”。陈某的搏击馆依然在营业,只是那份免责声明换成了一张打印的“安全训练公约”, 上面列了诸如“佩戴护具”“服从教练安排”等常规提醒, 但只字不提责任划分。
傍晚六点,搏击馆里传出密集的击打沙袋声。透过玻璃门能看到七八个学员正在热身, 墙上的电子钟显示着“19:30 实战对抗”。门口那张A4纸被风吹起一角,露出下面另一张更早的告示残迹, 隐约还能辨认出“概不负责”四个字。隔壁便利店的老板说,这家馆生意一直不错,“年轻人嘛,出出汗、发泄发泄, 谁真去看合同啊。这谁能想到”
法律给“生死状”判了死刑,但纸面上的死亡并没有让现实中的风险消失。当搏击馆把免责条款换个马甲继续使用时, 当监管部门坦言“主要靠自律”时,当学员依然不看合同就签字时——下一个倒下的会是谁?那张贴在玻璃门上的纸, 到底是在提醒风险,还是在推卸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