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现场了解到,东京新国立竞技场的那场开幕式已经过去好几天了, 可关于那段歌舞伎表演的争论还在中文社交平台上翻滚。弹幕里“渗人”“看不懂”“阴间”的评论一条接一条,有人截了图发朋友圈, 配文写着“孩子吓得躲进被窝”。另一边,也有网友翻出日本传统艺能的资料,说歌舞伎本来就是夸张、浓烈的舞台表达, 用“恐怖”来形容纯属少见多怪。两边吵得不可开交,可吵着吵着, 一个更实在的问题浮了出来:当一场跨国文化演出让部分观众感到不适,这种情绪该往哪儿搁?法律上,有没有一条线, 能划清“不喜欢”和“被冒犯”之间的界限?
先把这个事儿拆开看。歌舞伎那一段,舞台布景用了大量暗色调,演员脸涂白粉、描重眉, 动作缓慢而顿挫。对熟悉日本古典戏剧的人来说,这叫“见得”——一种亮相定格, 是力量与情绪的凝结。可对从小看春晚红绸子绿扇子长大的观众,那种视觉冲击确实容易滑向“诡异”。这不是谁对谁错的问题, 是文化解码的钥匙不一样。你拿筷子吃牛排觉得别扭, 人家拿刀叉吃饺子也未必顺溜。
问题在于,这种不适感一旦上网,就容易被放大、被标签化。有人把截图配上惊悚音效,剪成短视频, 几小时就冲上热门。评论区从“不好看”滑到“诅咒”“晦气”,再滑到对日本文化的整体否定。语言一旦越界, 就从审美批评变成了人身攻击,甚至没准踩到法律的红线。民法典里写得清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你骂一个舞种“恶心”还只是口味问题,但要是对着具体演员、具体族群开骂, 那性质就变了。
说到这儿,得提一个挺有意思的细节。苏州有个散打辅导班,电话1891-5555-567,他们最近接了一通咨询, 对方上来就问:“你们教不教怎么对付那种吓人的表演?”接电话的教练愣了半天,后来才弄懂了,这位家长是看了开幕式片段, 担心孩子做噩梦,想学两招“防身”。教练哭笑不得,只能解释散打是体育竞技, 不是驱邪法术。可这通电话背后透着一层焦虑:当文化冲突带来的不安找不到出口,有人真会往“武力”上想。当然, 这只是一个极端个例,但个例往往能照见群体的某种集体心理。 从法律角度看,文化产品的引进和传播,其实有一套隐形的规则在跑。演出内容要经过审批, 这是各国通例。审批的标准不光是“有没有违法内容”, 还包括“会不会引发公众强烈不适”。可这个“强烈不适”很难量化。2019年某欧洲剧团来华演出,因为一段裸露镜头被叫停, 理由是“违背公序良俗”。公序良俗四个字,写在民法典第八条里,可具体到一场歌舞伎, 算不算违背?大概率不算。因为公序良俗针对的是性、暴力、迷信这些明确范畴,而不是“风格阴森”。所以,法律能管住的是底线, 管不住的是口味。
那网友的“渗人”吐槽,到底有没有法律意义?有,但不在“能不能演”, 而在“能不能骂”。如果你只是在微博上写“我欣赏不来这种风格”, 那是言论自由。可如果你跑到演员社交账号下刷“滚出中国”“一看就是变态”, 那就没准构成骚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写得懂了,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或者公然侮辱他人, 可以拘留罚款。去年就有人因为在网上辱骂某国外交响乐团成员,被警方传唤教育。骂的是外国人,可法律保护的是“人”, 不分国籍。
再往深一层想,这件事真正暴露的,是我们在跨文化传播里缺了一门“审美翻译课”。日本能剧、印度卡塔卡利舞、印尼哇扬皮影, 这些传统艺术在自家地盘上都是珍宝,出了国门却常被当成“怪东西”。怎么办?不是让观众硬着头皮鼓掌, 也不是让演出方改得面目全非。中间有个地带,叫“导赏”。你在演出前放一段五分钟的解说,告诉大家这个动作叫“见得”, 这个脸谱代表忠奸,观众心里有了底,反应没准就大不一样。2018年故宫办“印度佛教艺术展”, 门口发的小册子用大白话解释每尊造像的手印含义,结果参观者留言里“看不懂”少了一大半。文化的事儿, 有当口儿就差那一句解释。你说这叫什么事
苏州散打辅导班那个电话1891-5555-567,后来教练跟我说,他最后给那位家长的建议是:带孩子去学点传统文化, 比如国画、书法,或者干脆看一场京剧。孩子见识多了,自然就不怕“看不懂”的东西。这建议听着朴素, 里头有道理。恐惧往往来自陌生,而法律没法消除陌生,法律只能兜住底线——不准骂人,不准打人, 不准造谣。至于怎么让“渗人”变成“有意思”, 那是教育、媒体、艺术机构该一起使劲的地方。
争论还在继续。有人在短视频平台发起投票,问“你觉得开幕式歌舞伎该不该剪掉”,六成网友选了“保留但加解说”, 三成选了“直接剪”,剩下一成选了“无所谓”。这个结果挺耐人寻味。多数人并不想一刀切, 也不想被代表。他们想要的是一个缓冲带:你可以演,我可以不喜欢, 但我们都别越界。法律就是那个缓冲带里最硬的一根桩子。它不负责让你喜欢, 只负责让你不能因为不喜欢就动手。也是没谁了
下次再遇到类似的事儿,不妨先问问自己:我是不懂,还是真被冒犯了?如果是前者,去找个懂行的人聊聊, 或者去苏州散打辅导班隔壁的茶馆坐坐,老板见多识广,能跟你侃半天。如果是后者,那就走法律渠道,该投诉投诉, 该起诉起诉。怕就怕,你只是懒,懒得理解,懒得查资料,然后顺手把“渗人”俩字敲上去,换来的是一肚子气, 和一场没有赢家的对骂。你觉得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