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暑期开始,云南玉溪元江县要求学生家长每日必须在手机上完成两次“暑期安全提醒”打卡,未按时打卡的学生不仅会被老师在班级群直接点名,还会面临老师的电话催促。这一规定引发部分家长和老师的不满,认为其流于形式、加重负担,实为转嫁责任;当地教体局则回应称打卡是工作需要,旨在保障学生假期安全,不会增加负担。
值得注意的是,教育部此前已发文提醒,部署暑期安全工作应避免频繁打卡等形式主义做法。


每日两次暑期安全打卡页面。
家长、老师认为每天两次打卡流于形式
龙月(化名)的孩子在元江县某幼儿园就读,该园同样要求家长每天打卡两次。若未按时完成,老师会直接在班级群中点名提醒。
澎湃新闻点开龙月提供的2025年暑期安全打卡小程序链接后,界面首先呈现出一段防溺水文字提示内容,下方则列出了学生姓名。家长只需勾选对应学生的名字,点击 “立即打卡” 按钮,即可完成接龙操作。
而当地曼来中心小学发布暑期安全提醒内容较长,标题上明确“一日两点名”,规定第一次打卡时间为凌晨12点至上午10点,第二次打卡时间为中午12点至晚上8点。
龙月告诉澎湃新闻,暑期安全提醒的内容空洞且重复,大家早已不胜其烦,却只能敢怒不敢言。家长们每天都在机械地应付这项任务。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元江第四小学某班级群里,一名老师每天都会点名提醒未完成打卡的同学,同时要求大家观看防溺水视频,并上传观看后的截屏反馈。有一次,这名老师还在群里说道:“个别同学天天让老师催,不害羞吗?”有家长称,当地有的学校甚至还要求孩子背诵默写防溺水“六不准”。

老师在班级群点名未打卡的学生。
元江县一名中学老师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从暑期开始,当地就执行了家长每日两次打卡的规定,且要求班主任负责监督,对于未完成打卡的家长,班主任得打电话催促。在他看来,假期学生的安全是社会责任,更是家长的责任,老师并没有义务监管校外的学生。打卡不仅增加了老师的负担,实际上也无法真正保障学生的安全,“并不是现在打卡了,学生就百分百不会出现安全问题。” 此外,对于要求家长手写签署承诺书的做法,该老师也觉得是在推卸责任。
当地一名小学老师向澎湃新闻证实,学生家长需每天打卡两次,内容主要涉及防溺水、交通安全等暑期安全提示。若家长未能及时打卡,老师要打电话提醒;倘若因未完成此项工作,导致学生暑期出现安全事故,则由班主任承担责任。

家长提出质疑。
打卡时间为每天早晚各一次,之后由老师向学校领导汇报情况。该老师透露,班级群里已有家长表达不满,认为这种做法毫无意义,反而加重了家长和老师的负担,“学生不在老师身边,老师根本无法实时管理,打卡不过是流于形式,甚至有分担责任、‘甩锅’ 的嫌疑。”
“我自己也是学生家长,每天也要打卡。”这位老师表示,打卡要求是从今年暑假开始的,去年并未实行。此外,农村地区部分学生家长因不会使用智能手机,无法完成打卡操作,老师只能每天打电话催促,这也额外增加了工作压力。
当地教体局称打卡是工作需要不会增加负担
针对家长和老师提出的质疑,元江县教育体育局一名工作人员解释道:“每天只是打两次卡,动动手指头的事,目的是把学生管好。”他强调,这并非教体局单独提出的要求,而是全市、全县层面作出的统一决策部署,根本目标是保障学生的假期安全。因此,所有学生家长都必须参与打卡。
该工作人员透露,相比之下,老师在后台承担的工作更多,包括统计打卡情况、逐级向上汇总至市、县教体局等。
当被问及频繁打卡是否能起到实质性作用时,这名工作人员坦言,效果因人而异,作为下级部门,他们的职责就是贯彻落实上级指示。他认为,打卡并不会增加大家的负担,这是工作需要。至于这项要求会持续到何时,目前并未明确,主要取决于上级的安排。他同时强调,学生放假期间,安全工作是重中之重,希望家长能够理解并支持。
玉溪市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表示:“我们确实有相关要求,但对于具体落实形式并未作出明确规定。”
对于老师和家长质疑频繁打卡是否属于形式主义的问题,市教体局这名工作人员回应:过于繁琐、频繁的打卡可能会演变为形式主义,但通过这类形式也要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意识。他表示,今年暑期以来云南省的安全形势较为严峻,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如果家长觉得一天两次打卡过于频繁,可向当地教体局反映,不合理的地方都会进行改进。“市教体局相关部门会进一步核实元江县采取的相关方式是否可行,若存在问题将及时调整。”
教育部发文提醒避免出现频繁打卡等形式主义做法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7月,教育部办公厅曾对外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暑期安全工作的通知”。因暑假期间,汛期、假期交织叠加,安全风险加大,各类安全事件易发高发,通知明确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通过家访、短信、微信、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提醒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合理安排孩子暑期生活,及时了解思想情绪和行踪动向,严防出现监管空白。
此外上述通知还提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部署暑期安全工作时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把超出教师职责范围的工作和责任摊派给学校和教师,不得安排教师开展巡河护林、上街执勤、交通协管等工作,避免出现签订责任书、“一刀切”、频繁打卡等形式主义做法加重教师负担,确保学校和教师立足主责主业做好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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