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2025年8月6日,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秦如培受贿案,对被告人秦如培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秦如培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公开简历显示,秦如培,男,汉族,1962年10月生,贵州江口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贵州农学院农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项目管理硕士。
秦如培于1983年毕业于贵州农学院农学系农学专业,先后在贵州省江口县和江县工作,1985年调入贵阳市花溪区,先后任农技校团委书记、教育局教育股股长、区委宣传部副部长、花溪区委副书记等职,1996年34岁时被任命为共青团贵州省贵阳市委书记。
1998年,秦如培调入贵阳市白云区担任区委副书记、区长职务,根据最高检通报,他的贪腐生涯即从此时开始。
秦如培此后曾任白云区委书记、贵阳市委秘书长、贵阳市政法委书记、毕节市委书记,2012年升任贵州省委常委,同年开始担任副省长。2018年,秦如培异地任职,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2022年退出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班子,后担任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书记。
2024年4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秦如培被查。10月,他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秦如培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绩观错位,不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违规举债,瞒报债务,搞“七个有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弄虚作假,欺瞒上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纵容亲属利用其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私利;不正确履行职责;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025年2月,秦如培被提起公诉。德阳市中院于5月2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秦如培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2024年,被告人秦如培利用担任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贵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毕节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毕节地委书记,毕节市委书记,贵州省委常委、副省长、贵安新区党工委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6亿余元。
德阳市中院认为,被告人秦如培的行为构成受贿罪。秦如培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有未遂情节,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大部分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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