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金融一线消息,今日发布公告称,该行于近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付亚民中信银行董事任职资格的批覆》(金覆[2025]487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已核准付亚民担任中信银行董事的任职资格。
付亚民自2025年8月18日(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之日)起就任中信银行非执行董事,担任该行非执行董事期间按照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取酬政策,不从该行领取任何董事津贴。
于本公告日期,中信银行执行董事为方合英(董事长)、芦苇(行长)及胡罡;非执行董事为王彦康及付亚民;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廖子彬、周伯文、王化成及宋芳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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