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adminddos

新华日报:莫让“传达不过夜”异化为“表演式落实”

adminddos 2025-08-11 07:54:29 6 抢沙发
新华日报:莫让“传达不过夜”异化为“表演式落实”摘要: ...

日前,中办、国办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明确要求对上级精神不刻意搞“开会传达不过夜”。这一规定切中时弊,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传达不过夜”的初衷,是为了缩短政策从发布到执行的时间差,避免信息衰减。但在一些地方,这一要求被简化为“速度竞赛”。有的单位为了抢在“第一时间”传达,将文件原文照搬转发;有的干部为了凸显“重视程度”,在传达会上照本宣科,对政策内涵不求甚解;有的地方把“不过夜”的记录当作考核政绩的筹码,用会议纪要、签到表代替实际落实成效。这种“唯速度论”的背后,是对“落实”本质的曲解。

当“传达不过夜”成为衡量落实的主要标准,政策执行便容易舍本逐末,陷入“空转”的泥潭。更严重的是,“唯速度论”正在加剧基层的“内卷化”空耗。为了应付“传达不过夜”的要求,基层不得不将精力耗费在“连夜开会”“即时反馈”的表演上,反而挤占了调研、研判、解决实际问题的时间。这种“表演式落实”还会侵蚀政策的公信力。群众期盼的不是“文件连夜到”,而是“实惠尽快来”,当“传达不过夜”的热闹与“不解决问题”的冷清形成反差,政策在群众心中便会打折扣。

落实的本质,是让政策红利真正抵达基层、惠及群众。这要求我们跳出“速度崇拜”,建立“实效导向”的评价体系。要区分“传达”与“落实”的边界。传达是落实的前提,但绝非终点。就像医生看病,既要快速接诊,更要精准诊断。政策执行中,“不过夜”的传达之后,更需要“沉下去”的调研,了解本地实际与政策要求的契合点,找到政策的落点。同时,要建立“分层分类”的节奏机制。并非所有政策都需“不过夜”传达,紧急事务当雷厉风行,复杂工作需稳扎稳打,如防汛救灾的部署措施,必须分秒必争贯彻;而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关系产业发展的长远规划,则应预留充分的研究时间,仔细谋划,制定出贴合实际的方案。这种“慢中求准”的智慧,远比“囫囵吞枣”的速度更有价值。

杜绝“传达不过夜”异化为“表演式落实”,需要完善科学的评估机制,建立完善“结果导向”的考核标准。考核应少看“传达了多少次”“会议开了多少场”,多问“问题解决了多少”。同时增加“群众获得感”“实际成效”等刚性指标,倒逼基层从“重痕迹”转向“重实绩”。这种导向的转变,才能让干部摆脱“速度焦虑”,沉下心来办实事。

《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中对“传达不过夜”的规范,是一次对基层工作方式的矫正。必须充分认识到,政策的传达和落实不能只看速度,更要注重质量和效果。只有少一些“连夜传达”的表演,多一些“庖丁解牛”的钻研;少一些“马上回复”的浮躁,多一些“一抓到底”的韧劲,才能让政策真正落地生根,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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