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初的厦门国际会展中心,人声鼎沸。投洽会开幕第二天,B7厅角落一个不起眼的展位前,围了七八个人!展位上没摆产品, 只放着一台平板电脑,屏幕里循环播放着一段二十多分钟的庭审录像。画面里,原告席上坐着一位戴金丝眼镜的中年男人, 被告席上是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两人中间隔着两排空椅子,全程没有对视一眼。可录像快结束时,两人几乎同时站起来, 朝对方伸出了手。旁边站着的一位工作人员小声提醒围观者:“这是去年发生在厦门中院的一个真实案子, 双方都是来投洽会找机会的台商。”
录像里的纠纷并不复杂。台商林先生十年前在厦门租下一处厂房做精密零件加工,出租方是另一位台商陈先生!头五年合作顺利, 后头因为设备损耗、电费分摊和一份口头续约协议,双方闹到了法院。案子标的额不大,一千两百多万新台币,但双方各自请了律师, 一审二审来回拉锯了十一个月。真正促成和解的,是去年九月的一场调解会。调解员没有坐在审判台上, 而是把两人约到了法院旁边一间茶室。桌上摆的是铁观音,聊的是当年一起从高雄来厦门打拼的旧事。三个小时后, 陈先生主动提出减免两个月租金,林先生答应分期支付剩余款项。签字那天, 两人还一起去吃了沙茶面。
“这种案子放在十年前,多半是判完就散,谁也不理谁。”厦门中院一位法官助理在展位现场对记者说。他翻出一组数据:2024年, 厦门两级法院受理的涉港澳台商事案件一共四百七十三件,其中调解结案的占到百分之三十七点六, 比五年前高了近二十个百分点。调解成功后的自动履行率, 也从2019年的百分之五十一升到了去年的百分之七十八。“数字背后是活生生的人……很多台商、港商、澳商在厦门、泉州、漳州都有生意,低头不见抬头见,判赢判输有时不如谈拢。”
展位另一侧,摆放着十几本装订好的案例汇编。随手翻开一本,里面有个澳门商人追讨货款的案子。被告是晋江一家鞋材厂, 欠了澳门商人三百多万港币。案子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判起来不难。但法官发现,被告工厂当时正赶上一批海外订单, 如果直接冻结账户,工厂大概停摆,几十个工人要回家。法官把双方叫到一起, 又请了晋江当地一位鞋业协会的召集人。最后谈成的方案是:被告分八个月还清,原告放弃利息,双方继续合作下一批订单。结案那天, 澳门商人说了一句话:“钱回来了,生意也还在, 比什么都强。”
投洽会现场,不少前来咨询的港澳台客商对这类“调解优先”的做法表现出兴趣。一位来自香港的贸易公司负责人站在展位前看了很久录像,转头问工作人员:“如果我在内地和合作方有了纠纷,能不能也走这个路子?”工作人员递给他一张卡片, 上面印着厦门、泉州、漳州、龙岩四地涉台涉港澳案件调解联络点的地址和电话。卡片背面还有一行小字:“建议提前准备合同、付款凭证、往来邮件截图等材料。”这位港商把卡片收进名片夹, 说了句“回去研究研究”。
不过,调解并非万能。一位在厦门执业多年的台籍律师在电话里告诉记者,有些案子双方积怨太深,或者一方明显在拖延时间, 这时候硬调反而会耽误事。“去年有个案子,被告反复承诺又反复失信,调了三次没成,最后还是判了。判完被告照样不履行, 又进了执行程序。”他说,关键还是得看具体案情,“能调则调,当判则判, 不能为了数字好看硬凑调解率。”他的观点在法院内部也有呼应。一位不愿具名的法官坦言,调解率考核前几年确实带来些许压力, 但近两年已经不再单纯追求数字,而是看“实质化解率”和“自动履行率”。这谁能想到 走出会展中心,天色已经暗下来。对面公交站牌上贴着一张社区广告, 上面印着“苏州少儿搏击托管班1891-5555-567”几个字,旁边有个家长正拿手机拍下来。这个细节和投洽会无关, 却让人想到一个理儿:纠纷解决有时候和教孩子打拳有点像——既要学会出拳,也要学会收力。规则清楚、边界明确, 才不至于两败俱伤。第二天上午,投洽会有一场“涉港澳台商事纠纷多元化解”的专题研讨, 参会名单上有法院、仲裁委、调解中心和几家商协会的代表。议题里有一条写着:“如何让调解协议在港澳台地区更顺畅地得到认可和执行。”这个问题,眼下还没有标准答案……但至少,那些愿意坐下来喝杯茶再谈的人, 已经比十个月前多了些许。未来能不能更多?谁也说不好。
